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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城”商标案开审 杭州宋城诉开封小宋城侵权索赔500万

正义网北京10月31日电(见习记者 郭璐璐单鸽)杭州宋城是国内人气极旺的旅游休闲主题公园,同样是以宋文化为主题、开封小宋城也颇受游客的欢迎。记者了解,曾备受关注的“杭州宋城诉开封小宋城商标侵权案”有了新进展。30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依法开庭审理此案。

因认为开封市东京艺术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东京艺术)、开封一城宋韵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宋韵文化)侵犯其享有的“宋城”商标专用权,构成不正当竞争,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宋城演艺)将上述两家公司诉至法院要求立即停止侵权,并赔偿500万元。

庭上,两被告否认侵权,称“宋城”对于开封企业来说具有历史渊源,开封企业使用“宋城”具有正当性,没有主观恶意。“我方不应承担相应责任”。

杭州宋城指开封“小宋城”商标侵权

宋城演艺公司是案件的原告,住所地位于杭州市,属宋城集团旗下的公司。据宋城集团官网资料,宋城演艺是全球主题公园集团十强企业,旗下的杭州宋城景区排名超过香港迪士尼。

“宋城系列商标是我们的核心品牌,已经有一定的市场知名度。”原告律师在庭上称,公司以演艺为核心竞争力,打造了宋城和千古情品牌,产业链覆盖旅游休闲、现场娱乐、互联网娱乐。其重点演出项目大型歌舞《宋城千古情》是目前世界上年演出场次最多和观众接待量最大的剧场演出。

据悉,宋城演艺商标“宋城”于1995开始申请注册并使用,而东京艺术申请“汴梁小宋城”注册时间则为2014年。

原告律师表示,从2013年至今,被告持续在其经营的“小宋城”文化旅游商区内部及周边,将与原告注册商标相同或高度近似的标志突出使用于餐饮、演出、洗浴、住宿等。将与原告注册商标相同或高度近似的标志突出使用于演出等服务的广告牌、LOGO、宣传资料、指引牌、示意图、演出门票等处。

“被告使用的"小宋城"是近似商标。”原告方认为,“小宋城”的核心部分仍是“宋城”,“小”只是描述性,不具有显著性,容易造成相关公众的误认。

同时,原告律师补充说,被告将原告的字号“宋城”注册为微信公众号,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被告东京艺术未经原告许可,还使用原告商标拼音注册为域名。

“两被告共同实施上述行为,侵犯了我方商标权,同时亦构成不正当竞争。”原告请求判令两被告立即停止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行为,赔偿500万元。

开封“小宋城”否认侵权 称不会造成混淆

两被告东京艺术、宋韵文化是关联公司,法人代表为同一人。其中,宋韵文化只经营《千回大宋》的演出剧目,而其他的餐厅、洗浴中心等都是东京艺术在经营。

公开资料显示,开封小宋城于2013年11月开门营业,主要经营开封特色小吃、影城及文艺演出等,并获“开封人的待客厅”“开封市的新名片”等称号。

坐在被告席上,开封“小宋城”一方表示很冤枉。两被告共同委托的代理律师表示,我们拥有汴梁小宋城的注册商标专用权,开封又曾是宋代都城,我方对汴梁小宋城商标的使用为善意使用,没有攀附原告商标的恶意。

针对原告提出的近似商标误认的问题,被告律师回应说,涉案商标并不会造成相关消费者误认。域名指向官方网站——汴梁小宋城,网站上明确注明了运营公司和地址,从页面、外观、内容等均与原告及其网站无相同或近似,不会引起相关消费者误认。

“我们拥有千回大宋的商标专用权,主营业务为歌舞表演,与原告商标核定使用的范围不同。”被告律师说,我们拥有演出剧目《千回大宋》的原创著作权,且已经进行登记。他强调,宋韵文化对宋城的使用属于描述性、正当使用,与原告的商标或商号无任何关联,“不构成不正当竞争”。

庭审中,原告表示不同意调解,本案未当庭宣判。